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究竟或隐瞒本相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氛围下进行的,遭到杀害者往往会上当。提防和惩治诈骗份子,除需要寄托社会的气力和法治以外,更首要的还是大学生自身的审慎防范和努力,认清诈骗份子的惯用伎俩,以防止上当受骗。
(一)校内诈骗作案的首要手段
①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份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与人进行交往,有的还利用捡到的身份证等在银行设建立账簿号提出取得骗款。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袒出缝隙,通常采用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即逃离。另有人以骗到的财帛、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②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份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生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某高校应届毕业生丁某为找工作,经过人托人再托人后拜识了自称与某公司经理儿媳妇有深交的哥们儿何某,何某称"只要交800元介绍费,找工作没问题",谁知何某等拿到了介绍费以后便无影无踪了。
③真实身份,虚伪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违法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挣钱补贴糊口的生理,常以公司名义、真正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物,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对类似的违法案件,由于事先没有完整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力坚苦,往往时间拖得很长,花费了许多精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④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生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西席和学生上当受骗。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它同学借钱,然后却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它同学借款补洞,拖到结业一走了之。
⑤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西席、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独特之处,上门推销各种产物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办公室、学生宿舍推销产物的人,一发明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逃之夭夭。
⑥招聘为名,设置骗局--随着高校体制鼎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学生分担造就费的比重逐步加大。为了减轻家子负担,勤工俭学已成为大学生营生求学的重要手段。诈骗份子往往利用这一机会,用招聘的名义对一些"蒙昧"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某高校几位学生通过所说的的"家教中介"机构接洽家教营业,交了中介费后,拿到手的只是几个接洽的电话号码,其实,对方其实不需要家教,或者"接洽迟了",但要想要回中介费是绝对不可能的。
⑦骗取信托,寻找机会作案--许骗份子常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拉近乎,或体现出相知恨晚而故作热忱,或体现得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等,骗取信托后常寻找机会作案。诈骗份子何某在火车上遇到某高校回家国假日的学生杨某,交谈中摸清了该生家子和同学的一些情况。何某得知杨某同班好友李某假期留校后,便返身到该校去找李某,骗得李某的信托后受到了热忱款待。第二天,8个学生寝室遂被抢光一空,而何某却不辞而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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